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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訊息轉知】
主旨:衛生福利部業於112年5月31日以衛授疾字第1120200448號公告「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進入本公告所示場所示場所應佩戴口罩,並自中華民國112年5月31日生效」,檢送公告影本1份,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2年5月31日衛授疾字第1120200448A號函辦理。
二、考量COVID-19疫情近期有升溫現象,又醫療機構、醫事機構及老人福利機構屬高感染傳播風險場所,為保護民眾及機構人員健康,爰辦理旨揭公告。

 

附件一:彰化縣政府府授衛疾第112021119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