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會員,您好:

 

【全聯會訊息轉知】
全聯會函請衛生福利部,將「呼吸治療人員」名詞更正為「呼吸治療師」,詳請請查看附件公文內容,謝謝。
 
應更正為「呼吸治療師」名詞之相關條文:
(1)「全民健康保險呼吸器依賴患者整合性照護前瞻性支付方式」附表
(2)全民健康保險在宅急症照護試辦計畫(草案)
(3)全民健康保險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診療項目
 
 
公文連結:全聯會公文1130329(副本各公會-函請將呼吸治療人員名詞更正為呼吸治療師)
 
 
 
新北市呼吸治療師公會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