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聯會轉知】
檢附-考選部來函有關送考試院修正發布之專門職類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呼吸治療師考試規則一份
增列附表明訂考試實習認定基準,自114.06.01畢業者適用。
其中兩點修正,如下圖紅色框框所示請留意:
%E8%80%83%E9%81%B8%E9%83%A8%E9%99%84%E8%A1%A8